参考答案:
答: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11月21日),申请产品延续注册时,如同时有注册人名称和住所、删减型号/规格、执行的推荐性标准/注册技术审评指导原则发生变化而需要修订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说明书等项目变更,可与产品延续注册联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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