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1980-1989吸声用穿孔石膏板
2023-09-01
GB 10348—1989.Food additive Linalyl acetate.
以下灼烧至灰化完全。冷却,加少量水,再加盐酸溶液中和并溶解残渣﹐加水至总体积为23 mL。移入锥形瓶中,加5 mL盐酸、5 mL碘化钾溶液及5滴氯化亚锡溶液,在室温下静置10 min后加2g无砷金属锌,立即将已装好的乙酸铅棉花及溴化汞试纸的玻璃管装上,于25~30℃暗处放置1 h ,溴化汞试纸所呈颜色不得深于标准。
标准是3 mL砷标准溶液,与试样同时同样处理。
5.9 重金属含量(以Pb计)的测定
5.9.1试剂和溶液
5.9.1.1 氨水(GB 631):1∶3溶液。
5.9.1.2冰乙酸(GB 676):30%溶液。
5.9.1.3酚酞(HG B 3039):1%乙醇溶液。
5.9.1.4饱和硫化氢水:按GB 603配制,现用现配。
5.9.1.5铅标准溶液(l mL含0.01 mg 铅):按GB 602配制后稀释10倍。
5.9.2操作程序
称取2g试样(准确至0.1 g),置于50 mL瓷蒸发皿中,于沸水浴上加热挥发完全,先用小火炭化,然后于550℃灰化。冷却,加0.5 mL 乙酸溶液,溶解后加20 mL水(必要时过滤),置于50 mL纳氏比色管中,加一滴酚酞溶液﹐用氨溶液调至淡红色。加0.5 mL乙酸溶液﹐加水至25 mL,加入10 mL饱和硫化氢水,摇匀,在暗处放置10 min ,其颜色不得深于标准。
标准是取2 mL 铅标准溶液﹐加0.5 mL 乙酸溶液﹐加水至25 mL,加入10 mL饱和硫化氢水,摇匀,于暗处放置10 min。
6检验规则
6.1乙酸芳樟酯每批产品应由生产厂技术检验部门负责检验。应保证出厂的乙酸芳樟酯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成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生产日期、批号、净重和标准编号。
6.2验收单位有权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核验所收到的乙酸芳樟酯的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00个以下抽取两个,100个以上抽取三个。开启包装后先检查水分和杂质,然后振摇使之充分混匀,再用玻璃取样器吸取样品50~100 mL,注入混样器混合均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具磨砂塞盖的玻璃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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