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3471-2016风、浪、流联合作
2023-09-01
GB 10765-2021.Food safety national standard infant formual food.
1范围
GB 10765适用于0~6月龄婴儿食用的配方食品。
2术语和定义
2.1 婴儿配方食品
适用于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满足0~6月龄婴儿正常营养需要的配方食品。
2.1.1 乳基婴儿配方食品
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蛋白来源,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原料,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产品。
2.1.2 豆基婴 儿配方食品
以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蛋白来源,加人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原料,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产品。
3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产 品中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相关规定,应保证婴儿的安全,满足其营养需要,不应使用危害婴儿营养与健康的物质。
3.1.2 所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麸质。
3.1.3 不应使用氢化油脂。
3.1.4 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料。
3.2 感官要求
婴儿配方食品的色泽、滋味、气味、组织状态、冲调性应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3.3必需成分
3.3.1 产 品中所有必需成分对婴儿的生长和发育是必需的。
3.3.2 产 品在即食状态下每100 mL所含的能量应在250 kJ(60 kcal)~295 kJ(70 kcal)范围。能量的计算按每100 mL产品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含量,分别乘以能量系数17 kJ/g.37 kJ/g.17 kJ/g(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为8 kJ/g) ,所得之和为千焦/100毫升(kJ/100 mL)值,再除以4.184为千卡/100毫升(kcal/100 mL)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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