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2652一2002亚洲薄荷素油
2023-09-05
GB/T 10001.2-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旅游休闲场所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国家标准。自200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旅游休闲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景区、公园、酒店、度假村、主题公园、水上乐园等。也适用于与旅游休闲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如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
1、符号设计原则:标准规定了图形符号的设计应遵循简洁、直观、易于识别的原则,同时要求符号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2、符号分类:标准将旅游休闲符号分为四类,分别为景区景点、住宿设施、餐饮设施和娱乐设施。各类符号应根据其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
3、符号尺寸:标准规定了图形符号的尺寸应根据实际应用场景进行合理选择,以确保符号的可识别性和美观性。
4、符号颜色:标准建议符号的颜色应根据其功能和特点进行选择,同时要求符号的颜色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5、符号布局:标准要求图形符号的布局应简洁、有序,避免过于复杂或混乱,以提高符号的可识别性。
6、符号材料:标准规定了图形符号的材料应根据实际应用场景进行选择,以确保符号的耐用性和安全性。
1、提高公共信息传递效率:通过规范旅游休闲场所的标志设计,有助于提高公共信息的传递效率,为游客提供更加清晰、直观的指引。
2、提升旅游休闲场所形象:规范的标志设计有助于提升旅游休闲场所的整体形象,增强游客的满意度。
3、保障游客安全:规范的图形符号设计有助于提高游客对安全信息的识别能力,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4、促进旅游业发展:规范的图形符号设计有助于提升旅游业的整体水平,吸引更多的游客,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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