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6730.81-2020铁矿石多种微量
2023-09-15
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6年10月发布了GB/T 16716-1996《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 通则》,本标准自199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GB/T 16716-1996《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 通则》适用于各类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包括但不限于纸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等。
1、可回收利用的包装废弃物:如纸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等;
2、不可回收利用的包装废弃物:如一次性餐具、塑料袋等;
3、有毒有害包装废弃物:如含铅、汞等重金属的包装废弃物。
1、分类收集:企业和个人应根据包装废弃物的类型进行分类收集,便于后续处理与利用;
2、清洁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包装废弃物进行清洁处理,去除油污、污渍等;
3、破碎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包装废弃物进行破碎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4、无害化处理:对有毒有害包装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1、资源化利用:将可回收利用的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如再生纸、再生塑料等;
2、能源化利用:将不可回收利用的包装废弃物进行能源化利用,如焚烧发电;
3、安全处置:对有毒有害包装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置,防止环境污染。
1、政府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包装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的监管,确保企业按照标准进行操作;
2、企业自律: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包装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的效率;
3、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包装废弃物处理与利用进行监督,共同维护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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