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881-1984电控膜片式空气气笛
2023-09-01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是一项地方性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并于2012年7月31日发布,2012年8月15日起正式实施。
1、适用范围:明确了该标准的适用对象,即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管理。
2、术语和定义:对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定义,为标准的理解和执行提供了基础。
3、监测方法:规定了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方法,包括采样、分析和数据处理等环节,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限值标准:设定了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中非甲烷总烃的浓度限值,为空气质量评估和管理提供了依据。
5、数据记录和报告: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和报告,以便于对空气质量状况进行跟踪和分析。
1、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通过设定非甲烷总烃的浓度限值,促使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2、保护公众健康:非甲烷总烃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实施该标准有助于降低公众暴露于污染物的风险,保障公众健康。
3、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和推动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4、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河北省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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